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的名称全称为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读者工作委员会,简称读委会。
第二条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读者工作委员会是由图书馆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的学生群体性,所属类别为学术科技类。
第三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为营造和谐校园,书香校园而奋斗。
第四条 本委员会经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图书馆成立的学生组织,隶属于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本委员会接受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委员会的活动范围包括:
(一)联系图书馆、校团委及其他有关机构,以便协调、开展工作;参与图书馆读者服务优质评选和其他检查评估活动。
(二)负责策划各种有益于学风建设,有益于培育书香校园的活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三)协助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利用图书馆培训,不定期组织读书研讨、征文比赛等活动,提供新书信息、推荐新书、好书活动,协助图书馆举办各种学术活动。
(四)协助图书馆办好简报,对图书馆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制作委员会网页,并进行更新管理,协助开展专业图书展和学生捐书等活动。
第三章 协会委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承认本委员会的章程;
(三)志愿加入本委员会。
第七条 委员申请入会的程序是:
(一)在委员会定时的招新时间向工作人员提出入会申请表,由面试人员考察,通过方可入会;
(二) 在非招新时间向委员会提出入会申请,由主任批准方可入会;
(三) 由本委员会发给工作证;
(四) 本委员会每年都会定期招收新委员,详情请关注本委员会的宣传通知。
第八条 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委员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委员会的建设,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四)参加本委员会的培训、讲座、等活动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六)委员会委员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上权利。
第九条 委员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务并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三)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四)维护本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委员会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互相帮助、互相配合,认真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委员退会事宜:
(一)委员一旦入会,在退会之前必须履行以上义务和享有以上权利;
(二)委员可自由退会,但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请,并交回工作证;
(三)对于一年内无故五次或者连续三次不参加委员会活动的会员由委员会给予强制退会,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取消一切评奖资格和以上享有的权利;
(四)委员如有其它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委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委员会组织机构由主席团、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外联部、流通部,六个部门组成。委员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各部设部员若干名。
第十二条 本委员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代表大会,委员会代表由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部员组成。委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主任等;
(三)审议主任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委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委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同意通过,报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审查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主席团:负责委员会管理机构的构建、选举、任命和罢免,以及委员会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主管委员会内的日常事务,召集和主持会议,负责交际与协调工作以及社团内部财务工作,做好社团内部物品采购、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费用报销。主任团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协助工作。
(二)办公室: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委员会的所有档案资料的保管,负责协调日常值班工作,对例会进行较为周详的记录和活动的总结工作,做好活动的申请、总结工作等工作。以及协会主任团完成费用报销等工作。
(三)策划部:负责委员会活动的发起、策划、实施等各个重要环节,吸收委员会意见,负责书写活动新闻稿(在活动结束一天之内上交组织部),组织符合委员会实际情况、对图书馆建设有益的活动。
(四)宣传部:作为委员会的窗口,负责委员会的具体宣传推广工作,接收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肩负每学期招新和各部门活动所需海报的设计、书写,同时负责每次活动邀请函的书写工作。
(五)外联部:负责委员会各种活动现场的相关程序安排及会场秩序维持,购买协会正常运转所需品,联系各协会参加活动的相关事宜,通过相关商业性单位为读委会争取充分的活动经费支持等工作。
(六)流通部:定期与读者进行沟通,了解读者需求,向各系部老师咨询,收集图书采购意见,并定期上交工作记录,撰写工作报告,协助图书馆书库借还工作、书籍整理工作以及阅览室和自修室的值班工作等。
第十六条 本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校内处分和学习挂科;
(五)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坚守职则,忠于协会。
第十七条 委员会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初(亦即每年春季),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原则上,主任团成员从委员会上届部门负责人中产生,各部门负责人从委员会部员中产生。主任团和各部门负责人通过竞选的方式,最终由上届委员会通过讨论决定产生。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经费来源:
(一)图书馆申请项目费用;
(二)社会赞助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财务管理—委员会活动经费由会长负责管理,主任团负责监督,秘书部协助,其使用必向协会全体会员公开,账目要清晰,账据要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 本委员会的资产属于委员会集体所有,任何团体、个人不得私自侵占或挪用。
第二十一条 本委员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在委员会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本委员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委员会在换届之前接受学生团体联合会会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由主任团提出,报由委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委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委员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报由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七条 本委员会终止前,须由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委员会经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委员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委员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各部门及干事评比制度
第三十条 对干期末打分,指导老师负责给主任团打分,每个部门部长以事实为依据对下属委员的表现进行加分,学期结束后交给主任整理,为下届选举提供依据,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一)每人基本分为15.0分;
(二)写活动策划书加1.0分(策划活动要求创新且可举办性);
(三)所写策划书较好,或较有创意者加1.0~2.0分;
(四)参加委员会活动的准备工作加1.0分;
(五)在委员会活动上表现优秀者另加0.5~1.0分;
(六)在委员会的例会上参加讨论和发言者加0.5分;
(七)为委员会活动拉到赞助者加1.0分;
(八)代表委员会参加比赛者加1.0~2.0分,如若比赛获奖者另加2.0~3.0分(视奖项而定);
(九)对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者加0.5~2.0分(视建议的价值而定)
(十)对委员会的负责人进行有根据的批评者加0.5~1.0分;
(十一)领导举办活动者加3~5分(活动策划-活动筹备-活动开展-活动结束);
(十二)全学期活动,例会,值班无迟到早退者学期末加4.0分;
(十三)活动中及值班中迟到者或早退扣0.5分,无故不到者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给予警告;
(十四)活动中或会议中不服从指挥,扰乱正常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扣0.5~1.0分;
(十五)工作中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以对协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扣1.0分;
(十六)每次例会或临时会议迟到者扣0.5分,无故缺席与替他人签到者扣1.0分,特殊情况可向主任或者副主任请假,以正当理由例行请假手续者不扣分;
(十七)在内部搞小团体主义或影响团结者视其情节每人次扣1.0~1.5分,有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行扣1.0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7年11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读者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之日起生效。